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能之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纯净水建设项目、舞阳县继红加油站改建项目、舞阳县信广古典家具店年加工500套古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附表:1
项目名称 |
河南能之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吨纯净水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保和乡洼徐村西南角 |
建设单位 |
河南能之源实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保和乡洼徐村西南角,占地面积3300m2。其中建筑面积3000m2,包括车间2000m2,仓库800m2,办公室2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需采取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的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化粪池坑底要将素土夯实,四周进行水泥抹面;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堆肥利用不外排。 (2)噪声 项目运营期自动灌装机、自动缩标机以及泵和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加强车间隔声、对设备底座进行加固以及安装基础减振措施后,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等废滤料、废滤芯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企业指定专人清理运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等废滤料、废滤芯收集后由一座10m2的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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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项目名称 |
舞阳县继红加油站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莲花镇洼陈村村S241线南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继红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舞阳县莲花镇洼陈村村S241线路南,项目占地1200m2,总建筑面积252m2。项目主要构筑物为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属改扩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站区1m3化粪池、10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项目运营过程中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机作业等过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企业通过规范职工操作、安装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等措施降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汽油加油及卸油装置均配套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局部修订版)》(GB50156-2012)中提出的与各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②汽车尾气 进站加注燃料油的机动车,在站区内行驶、发动车辆等会产生车辆尾气,由于机动车在站内停留时间短暂,车辆尾气产生量很小,经站区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③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废气经安装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加油机、泵类等设备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噪声级在60~80dB(A)。在设计和设备定货时该加油站已经向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并对泵体等噪声高的设备采取了隔音降噪的措施,对车辆进行管理、禁止鸣笛,经采取上述措施,预测可知项目东南厂界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加油站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清罐过程产生的油泥。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运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含油废物(含油废手套等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油罐需定期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油罐的清理及油泥回收处理工作,油泥不在站区内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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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项目名称 |
舞阳县信广古典家具店年加工500套古典家具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舞波镇文昌街村开发路(S241)东段路南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信广古典家具店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北舞波镇文昌街村开发路(S241)东段路南,主要建设包括车间、仓库、办公室等设施。设计规模年加工500套古典家具。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木工车间、备料车间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及无组织粉尘 粘和少量有机废气。 本项目木料在开準、钻、铣等过程中会产生木工及雕刻车间,粉尘经收集、中央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3m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收集效率按照90%计,袋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按照99%计,则有组织粉尘的产生速率为0.376kgh,中央袋式除尘系统风机风量为500mh,粉尘产生浓度为75.2mgm2各料车间1、2在开料、断料、压創、平创等备料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评价要求在备料间1、2的开料机、断料机、压创、平创等产尘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 经管道收集、1套中央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经木工车间同1座23m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收集效率按照90%计,袋式除生器的除尘效率按照99%计,则有组织粉尘的产生速率为0.188kgh,中央袋式除尘系统风机风量为5000m3h,粉尘产生浓度为37.6mg木工车间与备料车间处理后粉尘经过1座23m的排气筒合并排放,排放浓度为0564mg/m2',排放速率为5.64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中颗粒物二级标准排放浓度≤120mgin3的要求。项目粘和过程中白乳胶挥发少量有机废气,经车间排风扇扩散。 项目生产过程中,木工及备料车间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7.3E-5,最大占标率为0.02%,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的10%,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級标准的要求。项目周界外粉尘最大地面浓度为0.01533mgm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00表2颖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工作 300天,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24ma。生活污水的水质情况为:COD380mgL,NHy-N30mgL,Ss280mgL,厂区南侧为农田,评价建议建设1座5m3的化粪池(先期修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运输线路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袋式除全器收集粉尘、锯切等的边角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①生产固废 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量合计为1.337ta,为一般固废,收集的粉尘外售。 边角料:木工车间压创、平创、开、钻、铣等过程产生木材边角料约为木材用 量(100a)的2%,即2ta,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 ②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按1kg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0kgd,年产生量为6ta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的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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