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
关于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发酵项目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发酵项目 |
舞环监表(2019)2号 |
2019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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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关于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发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19]
2号
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发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发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珠海路南段,占地2912.55㎡,生产设计规模为年产10万吨有机肥。主要生产工艺是以木薯粉、糖渣、菌类等原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投放;随后利用菌类的作用进行腐熟发酵,使难分解的有机物经发酵腐烂成有效肥分和腐殖质,一次发酵周期约为5天;经检验合格后的产品即为成品有机肥料,不合格的产品继续发酵。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并执行“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精神,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采取设置围挡、覆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产生噪声工段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建筑垃圾全部无公害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舞阳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
四、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气主要为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在车间内喷洒除臭剂,同时在车间顶部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要求。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仅白天运行,夜间不运行。
六、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1座面积10㎡),定期外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运后应及时安排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