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
关于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舞阳县纬五路(宁波路至深圳路)新建工程环评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舞阳县纬五路(宁波路至深圳路)新建工程 |
舞环监表(2019)1号 |
2019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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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附:批复原文:
关于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舞阳县纬五路(宁波路至深圳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19]1号
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舞阳县纬五路(宁波路至深圳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联合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舞阳县纬五路(宁波路至深圳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位于舞阳县西苑新区廉租房北侧(西起宁波路,东至深圳路),道路全长502.879m,道路红线宽30m,其中机动车道宽16m,两侧人行道各宽4.5m,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绿化带各宽2.5m,雨污水管道铺设、绿化亮化等,同时包括给水、照明、通信等配套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并执行“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精神,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入厕依托附近公厕不外排。营运期路面径流自然汇集以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五、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以及路面铺设中产生的沥青烟。采取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禁止露天堆放散装物料;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确保密闭运输;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采用外购沥青混凝土,密闭沥青混凝土拌和运输,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交通的管理,使道路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六、施工阶段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走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由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分拣,其中有用部分进行回收,多余部分统一清运,运至建设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
七、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运输线路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降低声源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八、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