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
办理部门:生态股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刘江豪 电话:0395-7121061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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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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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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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孟寨镇、姜店乡、九街镇、章化乡、太尉镇、吴城镇、保和乡、马村乡、北舞渡镇、莲花镇、侯集镇11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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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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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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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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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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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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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阳县11个乡镇实施舞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本项目包括配套管网延伸工程13处,新建供水工程6处(九街镇井李集中供水站、莲花镇朱寺集中供水站、马村乡碾王集中供水厂、章化乡后古城集中供水站、吴城镇协义集中供水站、太尉镇西郭庄集中供水站),巩固提升改造4处,总投资2715.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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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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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施工人员入厕依托附近村内旱厕,钻孔和洗井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站房施工过程洒水降尘;项目试压、清管废水为清下水,就近排入附近排涝沟;工程实施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等。经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仅设置值班房间,不设置食堂,营运期无工艺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水泵运行噪声,一般水泵运行噪声在70~80dB(A)之间,均安置在相应的室内,通过建筑隔声措施,供水站配套泵房外噪声不大于45dB(A),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营运期生活垃圾及压力罐泥沙运送至舞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该项目为舞阳县农村饮用水工程,配套管网施工地段大多属农村道路、供水站占地为林地或荒田,施工开挖过程中会造成地面局部裸露及少量的水土流失,由于该项目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其在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废物较少,对项目施工时破坏的路面、绿化等需进行原状的恢复,同时根据现状用地,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加绿化,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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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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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舞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舞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主要在舞阳县11个乡镇实施舞阳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日总供水规模2910.94m3供水站6处,巩固提升改造4处,和配套延伸供水管网13处,项目总投资2715.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中确定的设计内容建设,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采取封闭措施,将施工噪音降到最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建成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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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