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润舞阳贾湖风电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润舞阳贾湖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
办理部门:生态股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人:刘江豪 电话:0395-7121061
项目名称 |
天润舞阳贾湖风电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北舞渡镇、马村乡、姜店乡、章化乡 |
建设单位 |
舞阳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在舞阳县北舞渡镇、马村乡、姜店乡、章化乡等4个乡镇建设天润舞阳贾湖风电场项目,项目总投资40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永久占地16400平方米,新建总装机容量5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KW风电机组,并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工程所发电量经35kv场内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后,通过输电线路送入国网变电站,预计年上网电量14467.7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等,由于该部分废水主要含泥沙,因此在施工生产区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经沉淀后废水可回用或者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间升压站采取无人值守方式,不设办公生活设施,无生活废水产生。 2、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等。经采取洒水降尘、密闭施工场地、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设置连续、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营运期无工艺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振捣器、汽车式起重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此外还有交通噪声,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风电机组运行噪声和升压站噪声两部分,通过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营运期生活垃圾送至舞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光影:工程风机在日光照射下,风电机组会产生较长的光影,其可能会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干扰,使人感觉不适。合理选址,项目各风电机组周围村庄都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之外,项目风电机组的光影不会对周围居民点造成影响。 6、生态影响:由于工程占地及施工期对地表的扰动,对项目影响区的动物、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同时也加重当地的水土流失。在项目区及周边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增加场地及周边区域的植被覆盖率,改善小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审批意见 |
一、《舞阳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润舞阳贾湖风电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施工要求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达到环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采取封闭措施,将施工噪音降到最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运行后,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2、固废。营运期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必须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光影。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光影对周边居民影响。 (五)国家、省、市、县发布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要求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