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佳琳木方厂年产120万根木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舞阳县佳琳木方厂年产120万根木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开发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1
项目名称 |
舞阳县佳琳木方厂年产120万根木方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章化乡魏楼村6组 |
建设单位 |
舞阳县佳琳木方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章化乡魏楼村6组,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包括车间750m2,办公室30m2,仓库720m2。生产工艺:原木-开料-坚齿-植接-修边、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废气:项目采用坚齿机、锯等对原木进行切割,切割过程主要会产生木质粉尘。项目在开料、坚齿和修边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然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年工作300天,生产采用8小时一班工作制,均不在站内食宿,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化粪池收集,化粪池需采取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的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化粪池坑底要将素土夯实,四周进行水泥抹面;收集后的废水用于清掏肥田,用于项目周围农田灌溉,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原木锯、坚齿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加强车间隔声、对设备底座进行加固以及安装基础减振措施后,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下料产生的废木材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企业指定专人清理运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下料产生的废木材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环境保护主管部拟审批意见 |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环评结论,原则批准《舞阳县佳琳木方厂年产120万根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章化乡魏楼村6组,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包括车间750m2,办公室30m2,仓库720m2。生产工艺:原木-开料-坚齿-植接-修边、成品。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化粪池收集, 收集后的废水用于清掏肥田,用于项目周围农田灌溉,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五、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