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办〔2019〕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环境,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漯政〔2019〕11号)要求,统筹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和改革后各部门最新“三定”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消、接收和调整整合一批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同时公布县政府各部门调整后保留的权责清单目录。其中,党政机构改革调整行政职权1784项;取消行政职权43项;承接行政职权13项;整合行政处罚263项;调整职权类别13项;新增行政职权29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承接的行政职权,要做好业务对接和培训,确保承接到位;对整合的行政职权,要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提升服务水平;对新增的行政职权,要逐项编制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图,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对调整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做好交接,防止出现管理空档。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调整后修订完善的权责清单报县委编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党政机构改革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另附).xlsx
2.县政府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另附).xlsx
3.县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另附).xlsx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