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信息时间:2021-07-23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升建设质量,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实施意见》(漯政〔2020〕13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三链同构”的实施意见》(漯政〔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升建设质量,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实施意见》(漯政〔2020〕13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三链同构”的实施意见》(漯政〔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编制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实施意见》(漯政〔2020〕13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三链同构”的实施意见》(漯政〔2021〕4号)。

  主要内容:《意见》分七大项,分别从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创建要求、创建程序、奖补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主要目的是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全面发展农业产业化,合理创建产业园。

  发挥区域优势,重点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蔬菜、优质林果、优质畜牧、优质食用菌、优质花生6大特色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其他新兴优势产业,相对集中的主导产业不能超过2个,要夯实园区发展的产业基础。

  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1-2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主导产业一二三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45%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小麦、玉米、花生、大豆种植业规模达到20000亩以上,优质林果、蔬菜等其他经济作物种植业规模达到3000亩以上(设施农业800亩以上),生猪存栏量达到180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量达到40000只以上,肉牛、肉羊存栏达到2300头(只)以上,奶牛存栏800头以上,产业园总产值达到4000万元以上。根据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创建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推进措施。

  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三链同构”的实施意见》(漯政〔2021〕4号)要求,县财政对获得创建资格的县级产业园给予资金奖补,每个产业园县财政安排创建奖补资金30万元,通过评估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再安排奖补资金20万元。县级奖补总资金50万元,不高于产业园投资规模的20%。县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期限为2个会计年度,即下达资金的第二个年度为止。

    解读单位:舞阳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0395-722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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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