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舞阳县人民路中段路北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夏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冬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咨询电话:0395-7199569(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传真号码:0395—7121617

  通讯地址:舞阳县人民路中段综合楼五楼

  邮政编码:462400

  电子邮箱:wyzfxxgk@163.com(仅用于接收向舞阳县政府本级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有关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组配分类、重点领域和专题专栏等进行编排。其中,组配分类有“履职依据、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法规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清单、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会议活动、新闻发布、应急管理、发展规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采购、重点建设项目、城乡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配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执法监管、建议提案办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内容;重点领域分类有“行政权力清单、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政府采购、财政资金、重点建设项目、稳岗就业、涉农补贴、食品和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卫生”信息内容;专题专栏有行政执法、基层政务公开等。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导航区显示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检索区提供全站搜索标题、关键字、正文等;目录区显示标题、公开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文号、发布单位、公开方式、生成日期、主题分类、正文等内容。

  (三)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舞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wuyang.gov.cn),微信公众号“舞阳政务”,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舞阳政务
 

  舞阳县档案馆,联系电话:0395—7331109;地址:舞阳县宁波路北段路西。

  舞阳县图书馆,联系电话:0395—3309969;地址:舞阳县北京路中段路西。

  舞阳县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395—7135111;地址:舞阳县贾湖大道中段路北为民服务中心。

  (四)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县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填写《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处领取,也可在舞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u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四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舞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wuyang.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4.口头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或其它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