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舞阳县莲花镇郭素云养殖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舞阳县王涛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漯河鑫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舞阳县会芳服饰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三家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舞阳县军红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张杰香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吴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高峰养殖专业合作社、舞阳县程卓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永锋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互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七家单位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七家单位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其它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限以上十一家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舞阳县舞泉镇西大街2号院
联系电话:0395-7855315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