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

  2005年4月,赵玉洁在我单位办理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WS-2005030号),地址为县城东大街北侧,土地证号舞国用2005第191号。

  2019年,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11行初136号行判决书,撤销赵玉洁舞国用2005第191号土地证,赵玉洁不再拥有该地块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章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舞阳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撤销赵玉洁的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证(WS-2005030号)。

  特此公告

  舞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