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漯发改价管﹝2021﹞237号
各县区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漯河供电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望各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加强配合协调,积极宣传政策,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导到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
附件:省发改委、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文件)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