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安镇从严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辛安镇多措并举,从严抓好全镇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是铺天盖地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媒介发布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公告,在各村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告知书、专门录制“禁放广播”及村室广播和流动宣传车不间断巡回宣传等多种方式,要求全镇居民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镇域内共张贴禁放公告100余份,悬挂横幅96条,摆放展板30块,做到全镇覆盖,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氛围。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委会、沿街门店、超市、社区、企业签订禁燃禁放责任书100份,层层落实禁放责任。尤其是农历小年、春节等敏感节点,要加大管控力度,严格履行禁放职责;建立对违法生产、存储、销售花爆竹的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干群互相监督。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责任,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下沉到各村及村民组,与村干部共同开展工作,齐抓共管,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

  三是严厉联合执法。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应急办、环保办等部门联合对全镇各村、商户、市场等全面排查,对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存储、销售、燃放行为,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形成强力打击,有效震慑,确保禁放区内没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对人员密集区域实行专人负责,严管死守,加强巡逻力量,确保对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禁止。

  四是加强巡回管控。镇政府抽出专人成立巡查队,出动执法车辆3台,做好春节期间的守护巡逻工作,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对宣传和监管中不履职、不尽责,对燃放行为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的,要坚决处理。

  目前,在执法检查中,排查出存有烟花爆竹商店7家,收缴烟花爆竹30余件、鞭炮15封,村民主动上交烟花13件,爆竹10封,并进行集中销毁,整改安全隐患6处,确保了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