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安镇: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巩固拓展保脱贫攻坚成果

  连日来,辛安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统筹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为指导好扶贫项目资产清查摸底和后续管理落实工作,全镇组织召开资产清查业务培训会议2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调度会议3次。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扶贫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扶贫办、财政所、党建办、劳保所、城建办负责人和机关会计为成员的辛安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乡村振兴办,负责日常工作,印发《辛安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镇政府是全镇扶贫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镇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党建办等具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本村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到户扶贫项目资产,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报批审核程序,指定专人管理。

  二、摸清资产底数,完善确权登记。组建专班,对公益性、经营性和到户类三类扶贫资产中的各个细类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家底,通过行业部门、乡镇、村建立“三级台账”,即资金账务台账和系统项目台账,每个项目在系统体现资金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在每一个环节都清晰明了,既保证了资金合理使用,又确保了统筹资金形成的资产权属清晰界定。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登记,以村为单位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清单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村实施的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归属村集体,并纳入村“三资”管理。到户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户所有。扶贫项目资产要根据实际变动及时补充登记、确权并存档。

  三、加强经营管护,严格监督管理。及时建立健全经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承担管护责任,重点做好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运营管护、到户类资产管护工作。按照相关程序对边缘户和困难家庭使用扶贫资产收益再分配及时开展帮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由以镇纪委牵头成立镇扶贫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扶贫资产监督小组,负责对全镇扶贫资产管理进行日常监管。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每项扶贫资产的运行、经营、收益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

  经摸排,2013—2020年以来,全镇共形成了526个扶贫项目资产,原始价值共计1440.8946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101个,原始价值577.4386万元;经营性资产27个,原始价值692.4202万元;到户类资产398个,原始价值 171.0358万元。

  目前,辛安镇已完成项目清理、资产登记、核对核实、确权登记、公告公示工作,继续开展完善管理制度等后续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充分发挥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