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马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马村乡人民政府(府南路8号)

  咨询电话:0395—7666730

  邮政编码:462400

  电子邮箱:mcx7666730@126.com(仅用于接收向马村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有关意见建议)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信息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马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乡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下设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乡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乡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乡政府规范性文件;

  4、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5、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

  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在舞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wuyang.gov.cn/)上查阅网上公开信息。

  2、在马村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马村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地址:马村乡府南路8号,联系电话:0395-7666730

  开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乡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本机关党政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提出申请

  填写《马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yang.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机关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mcx7666730@126.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涉及信息处理收费情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五、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马村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