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莲花镇:网格管理夯实责任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莲花镇扎实贯彻县委县政府“田长制”工作要求,全面夯实镇、村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镇、村两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我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制。为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根据县相关文件要求莲花镇主要领导、27个行政村村支书等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本辖区内二级、三级田长。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镇特地细化职责分工,在三级田长后,新增加“组级田长制”,组织村内小组长担任,切实落实相关工作。镇党委多次召开关于网格化田长制的主题会议,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明确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目标,全面落实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及各级“田长”、网格员、联络员的保护责任和工作要求。
夯实工作基础,细化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区域和重大违法用地进行预警,建立完善的奖惩激励机制,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田长制全面实施。
严格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实时组织开展田长制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并将田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将田长制推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形成长效化机制,推动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田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