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八项要求”关于做好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为做好重大时段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舞阳县司法局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的总体要求,提出“八项要求”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一、要开展社区矫正安全大检查,组织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排查涉黑恶、枪爆、恐邪,精神病、艾滋病,“三无”人员等社区矫正对象,重点排查有无组织参与群体性案件、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等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拉出问题清单、及时予以化解,坚决杜绝脱管失控、重新违法犯罪等案件发生。
二、要加大核查力度,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综合运用手机定位、人脸识别、声纹验证等信息化监管措施,每日不定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信息化核查,对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加信息化核查频次。对于不具备信息化核查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综合运用基站定位、WiFi定位、电话核查、上门走访等措施开展监督核查,确保监督管理全覆盖。
三、要深入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全面掌握社区矫对象的思想动态。对于思想波动大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开展个别化心理咨询干预,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化解不良情绪。
四、要依法严格履行审批职能。在敏感时刻、关键节点,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的,要严格按照“必要性、适度性、真实性”的工作要求,依法从严从紧履行审批手续。确需请假外出的,经县级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市司法局备案,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同时跟进做好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非必要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五、要及时跟进落实教育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协调动员相关部门给予适当的临时性救济,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的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六、要加强舆情管控,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的工作要求,加强社区矫正舆情的研判分析、应急处置、管控引导,最大限度降低负面舆情的发生。
七、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严格执行防疫举措;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要认真核查前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遇到特殊情况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通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八、要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在重大活动期间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和“零报告”,每天15时前报告当日综合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遇有重大突发案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层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迟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