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0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烘干补助工作,确保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切实降低农户损失,加快舞阳小麦收获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原则。对县域内拥有粮食烘干设备并参与小麦烘干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可统筹用于支持麦收相关工作。
二、补助对象。县域内拥有粮食烘干设备并参与小麦烘干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个人)。
三、补助标准。根据我县实际,结合烘干主体烘干费用情况,确定我县小麦烘干补助标准为160元/吨,折合0.16元/公斤。
三、补贴流程
按照实事求是、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做到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压实责任,确确实实保证小麦颗粒归仓、群众受益,需严格补贴的程序和办法。
1、申报。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进行申报,并如实申报自6月1日以来补助数量,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期间漏报的,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领取补助。
2、信息公开。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申报参与主体的补助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报汇总表》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在小麦烘干作业完后,再次审核参与主体的作业量等信息,并将审核后的《发放清册》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要拍照存档,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两次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发放清册》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至邮箱。各乡镇对上报的《发放清册》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资金兑付。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全县采取集中代发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发放清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代发银行兑付到户。办理补助发放手续时,应在注明“小麦烘干主体补助”字样。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2023 年小麦烘干补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保障小麦烘干补助工作有序开展。县农业农村局及农机中心组织人员参与项目工作组,严格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细化重点区域,责任到人,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落实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组织人员逐村宣传本次小麦烘干补助资金政策,要做到全面、迅速、准确,并采用一切办法、动用所有力量,引导受灾农户抢抓农时、加快抢收烘干,确保颗粒归仓。
3、严格确认烘干量。各乡镇严格按照烘干数量进行补助信息统计,烘干量的确定以用电、用气等可以计量的方式进行计算。
4、加强技术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要组织技术力量,做好小麦抢收和烘干的技术指导服务。
5、强化资金管理。在组织实施小麦烘干补助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财政、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要简化救灾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尽快拨付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国家救灾资金者,除追回资金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2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公平、公正公示有关补助发放情况。
设立举报电话:0395-7121064
电子邮箱:wyxnlj@163.com
附件:1.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表
2.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汇总表
3.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作业量清册
4.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发放清册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表
附件2
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一、补助原则。对县域内拥有粮食烘干设备并参与小麦烘干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可统筹用于支持麦收相关工作。
二、补助对象。县域内拥有粮食烘干设备并参与小麦烘干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个人)。
三、补助标准。根据我县实际,结合烘干主体烘干费用情况,确定我县小麦烘干补助标准为160元/吨,折合0.16元/公斤。
三、补贴流程
按照实事求是、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做到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压实责任,确确实实保证小麦颗粒归仓、群众受益,需严格补贴的程序和办法。
1、申报。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进行申报,并如实申报自6月1日以来补助数量,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期间漏报的,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领取补助。
2、信息公开。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申报参与主体的补助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报汇总表》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在小麦烘干作业完后,再次审核参与主体的作业量等信息,并将审核后的《发放清册》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要拍照存档,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两次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发放清册》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至邮箱。各乡镇对上报的《发放清册》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资金兑付。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全县采取集中代发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发放清册》将补贴资金通过代发银行兑付到户。办理补助发放手续时,应在注明“小麦烘干主体补助”字样。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2023 年小麦烘干补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保障小麦烘干补助工作有序开展。县农业农村局及农机中心组织人员参与项目工作组,严格落实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细化重点区域,责任到人,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落实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组织人员逐村宣传本次小麦烘干补助资金政策,要做到全面、迅速、准确,并采用一切办法、动用所有力量,引导受灾农户抢抓农时、加快抢收烘干,确保颗粒归仓。
3、严格确认烘干量。各乡镇严格按照烘干数量进行补助信息统计,烘干量的确定以用电、用气等可以计量的方式进行计算。
4、加强技术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要组织技术力量,做好小麦抢收和烘干的技术指导服务。
5、强化资金管理。在组织实施小麦烘干补助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财政、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要简化救灾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尽快拨付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国家救灾资金者,除追回资金外,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2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公平、公正公示有关补助发放情况。
设立举报电话:0395-7121064
电子邮箱:wyxnlj@163.com
附件:1.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表
2.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汇总表
3.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作业量清册
4.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发放清册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 |||||
具体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粮食烘干设备数量(套) | 粮食烘干日能力(公斤) | ||||
预计烘干小麦量(公斤) | |||||
申报主体 | 项目申报单位对报告的内容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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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签署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补助对象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粮食烘干设备数量(套) | 粮食烘干日能力 (公斤) |
预计烘干小麦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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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3
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作业量清册 | ||||||||||||||||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序列 | 补贴对象 | 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具体地址 | 联系电话 | 粮食烘干设备数量(套) | 日烘干总能力(公斤) | 烘干湿粮作业量(公斤) | |||||||||
6月1日 | 6月2日 | 6月3日 | 6月4日 | 6月5日 | 6月6日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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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乡镇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
附件4
舞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发放清册 | |||||||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序列 | 补贴对象 |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烘干湿粮作业量(公斤) | 补助标准 (元/公斤) |
补助金额 (元) |
开户银行 | “一卡通”账号(或新型经营主体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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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乡镇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