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舞阳县农业产业发展奖补项目对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内容变更公示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7月27日,我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并重点对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等进行了再次审核,一致认为变更后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符合我单位总体规划,同意变更项目内容。现将我单位上报入库的项目变更情况予以公示,敬请监督。
公示期限:公示期10天(2023年7月28日至8月6日)
公示单位:舞阳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7121064,12317
通讯地址:舞阳县舞泉镇海南路16号院
电子邮箱:wyxnlj@163.com
附件:2023年农业农村局项目拟入库统计表
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8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申报入库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概算(万元) 预期绩效目标 利益联结机制 实施期限 责任单位
1 2023年舞阳县农业产业发展奖补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14个乡镇 一是县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奖补。对新认定的县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连块成带、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明显、产业链条健全、综合竞争力优势突出、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扶贫成效明显的前6名示范园每个给予30万元奖补。申报主体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不低于20人(含20人),奖补资金直接兑付给申报主体。
二是优质花生产业奖补。对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优质花生连片规模种植100亩以上,全年带贫5人以上,每亩奖补100元,每个主体每年奖补资金不高于5万元,全县奖补主体不超15个;从事花生加工的主体,年销售收入达到400万以上的,全年带贫10人以上,每个主体每年奖补资金10万元,全县奖补主体不超1个;年销售收入达到800万以上的,全年带贫20人以上,每个主体每年奖补资金20万元,全县奖补主体1个。
240 奖补县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不超6个,奖补从事优质花生连片规模种植100亩以上的主体不超15个;奖补从事花生加工的主体,年销售收入达到400万以上的主体不超1个;奖补从事花生加工的主体,年销售收入达到800万以上的主体1个。 通过实施项目,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化和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就业积极性。奖补的涉农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年增加收入不低于3000元,带动脱贫户、监测户人数不低于200人,涉农新型经营主体满意度不低于95%。 2023年3月-9月 舞阳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