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推动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舞政〔2021〕14号)精神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出符合创建条件的产业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申报的主导产业为本县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主导产业一二三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45%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的发展要求,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的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园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区域范围,已制定产业园建设规划,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产业园种养、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板块布局合理,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产业园建设规划与村镇建设、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三)建设水平区域领先。产业园有一定规模,生产设施条件良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职业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吸引人才创新创业的机制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适度,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农产品加工、储藏、物流、服务等产后环节 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四)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园内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应实行追溯管理,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五)带动农民作用显著。产业园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在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抵御风险、拓展增收空间等方面,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10%以上。

  (六)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 方式有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和开发运行机制。政府引导有力,制定有支持产业园创建的具体政策措施,多企业、多主体建设产业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二、创建条件

  除《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创建条件外,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产业园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由产业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提出创建申请,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竞争性选拔,采取以现场核查为主的专家评审方式,择优提出拟建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拟建设县级产业园名单。

  四、申报材料

  1、产业园专项规划及批复文件。

  2、产业园创建方案 (参考提纲见附件1)。

  3、产业园申请创建基本情况表 (见附件2)。

  4、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于2021年11月22日前一式5份分别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0395-7123686

  电子邮箱:wyxnlj@163.com

  附件:1.舞阳县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编制参考提纲

  2.2021年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

  2021年11月8日
舞农园领办2号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