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民政局敬老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三版)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新阶段,为更好的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制定各乡镇敬老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如下:

 

  1. 各敬老院都要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领导组织。

  2. 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明确职责,尽职尽责。不准出现断人断岗。

  3. 对拟返院人员进行健康检测,确保无疫区出行史、无感染发热人员接触史,确保返院人员无感染。

  4. 对新入住敬老院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测,确保无疫区出行史、无感染发热人员接触史,健康检测通过后,7天内单独居住、用餐,每天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7天后无异常情况可进行常规安排。

  5. 做好内外保洁消杀,保持服务场所通风换气。

  6. 加强用餐管理,提倡分餐分食,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7、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增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所有入院活动要采取预约方式,限时间、限人数、限路线、限区域进行。

    9、要及时了解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置。

    10、要确保日常工作落实到位,接待慰问、调研等活动要提前报告,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距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