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抓获一名逃犯
自开展夏季严打严防集中会战工作以来,舞泉派出所认真梳理本所上网逃犯,做好逃犯家属工作,7月12日通过副所长蔡尽芳的耐心工作,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北渡派出所追逃上网逃犯邢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舞泉所投案自首。
邢某到案后如实详细说明了案件情况。其交代于2018年3月20号左右,邢某坐车去平顶山找田某玩。3月25日晚上邢某和田某在平顶山南环路温馨宾馆403房间开房休息,到3月26日上午邢某看田某一直在睡觉,因邢某手机在平顶山玩的过程中丢失了,而被害人田某的两个手机和钱包都在宾馆中间的床头柜上边,于是见财起意,就将被害人的钱包和两个手机都一起拿走了。
邢某因年幼无知,觉得此事并无大碍,便在家中将钱包内的钱花光后,手机送给别人。舞泉派出所副所长蔡尽芳带领民警李超多次到其家中,对其家人耐心的宣传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邢某的父亲及其家人打消顾虑,于2018年7月12日一大早,邢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舞泉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他人财物的事实经过。邢某在供述完后,对在场民警陈述了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对投案自首的政策也不懂,通过副所长蔡尽芳以及民警李超多次劝说真情感化,给自己争取来悔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以后一定洗心革面,好好做人,不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