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公安交警联合城管部门约谈共享电动车企业 共同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共享电动车的出现,满足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区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然而,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交通安全隐患,不戴头盔、搭载多人、未成年人骑乘、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等交通乱象频发,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城区投放共享电动车管理,保障城市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秩序的有序进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14日下午,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共同召开共享电动车企业负责人约谈会,对辖区内两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交警、城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职责对两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提出要求。

  交警部门通报了共享电动车入驻我县以来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并针对共享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的不戴头盔、搭载多人、无牌、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要求两家运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做好共享电动车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共享电动车随车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和交通安全语音提示以及电动车号牌,并不得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租赁服务等,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共享电动助力车停放秩序、加强骑行者的交通安全宣传,共同打造整洁有序的交通环境。

  城管执法部门重点指出辖区内多个重点区域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等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参会的两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坚决服从管理,会后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巡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按期配备安全头盔,办理上牌登记手续,持续加强骑车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消除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