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调整)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和《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豫乡振〔2022〕5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
       舞阳县地处河南中南部,属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全县总人口60万,下辖舞泉镇、辛安镇、吴城镇、九街镇、孟寨镇、北舞渡镇、章化镇、侯集镇、太尉镇、莲花镇、文峰乡、保和乡、马村乡、姜店乡,共10镇4乡。面积777平方公里,东距107国道40公里,京广铁路漯河站45公里,京珠高速公路49公里;北距宁洛(南京—洛阳)高速公路6公里、南阳姜营机场105公里、郑州新郑机场180公里;西连日南(日照—南阳)高速公路25公里。沪渝铁路穿境而过。
       二、项目实施可行性和必要性
       2023年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由舞阳县乡村振兴局委托国有投资平台城投集团所属子公司舞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445万,集中用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新建厂房面积16920平方米,项目实施后,能够提升舞阳县产业发展整体水平,集中发挥第一书记及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综合使用效益,拓宽全县青壮年劳动力、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形成物化资产后,产生收益金归村集体所有,进行二次分配,从而可以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实现村集体和低收入人群体双增收。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 项目类型:产业发展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实施地点:舞阳县产业聚集区内乡村振兴产业园
    (五)建设内容:统筹使用6445万元,集中用于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新建设厂房总面积16920㎡(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
    (六)投资概算:6445万元
    (七)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八)实施期限(时间进度): 2023年1月至 2023年12月
    (九)责任单位:舞阳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绩效目标
       涉及14乡镇10252户脱贫户(含监测户)29833人。项目实施后,形成物化资产,进行经营,与县城投集团所属乡村振兴投资公司签订年收益不低于8%的合作协议、收益金归村集体所有,直接增加101户监测户年均收入1000元左右,共计10.1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00万元,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实现村集体和低收入群体双增收。
        五、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通过产业项目实施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形成固化资产归村集体归有,实行二次收益分配,采取差异化分配的原则,资产收益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持续增收;三是根据村级实际需求,可用于产业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公益岗位补助、临时救助等。
        六、项目管理和组织保障
    (一)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资金台账及项目推进台账,及时按规定时间和用途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等,项目实施后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二)健全公示制度。坚持和完善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将资金分配、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政府网、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政府网公告公示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提高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等将切实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督,实施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和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保证整合资金安全有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