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舞阳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食用菌生产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和《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豫乡振〔2022〕5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
       近年来,舞阳县坚持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实行“党员联户、干部包片、支部会商”党建网格化管理等机制,结合全县香菇特色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发展香菇产业,成立香菇产业服务党委,积极招引龙头企业入驻发展,在扩大食用菌种植规模的同时,积极打造食用菌全产业链条。目前已形成菌菇烘干、菌菇挂面、菌菇肠、调味品、香菇酱、香菇豆干等7大类16种加工产品,有力推动了我县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目前,已试验示范食用菌新品种45个,推广香菇优质菌种繁育、香菇周年出菇生产、菌棒标准化工厂化生产、节能环保烘干、食用菌保鲜加工等技术7项,种植、冷藏、烘干、加工等技术水平和装备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了具有舞阳平原农区的特色产业优势。
该项目共涉及13个村,分别为1个2023年创建五星村(李斌庄村)、1个拟创建五星村(孟王村)、7个四星村(扁担徐村、岭张村、保和村、井庄村、湖东蔡村、英张村、前姚村)和2个集体经济薄弱村(玉皇庙村、边庄村)和2个成建制派村(潘齐庄村、曹孟村),所有村财务管理按照“村财乡管”有关规定执行。村所有集体经济收入统一纳入乡“三资”代理中心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制度、统一审核,所有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票据,村、组取得的所有收入,在当日内缴入镇“三资”账户。各类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财务开支遵照先审后批的程序。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项目实施可行性和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形成物化资产7间生态智慧菇房归文峰乡李斌庄村、马村乡前姚村、孟寨镇孟王村、太尉镇扁担徐村、章化镇岭张村、莲花镇玉皇庙村、九街镇边庄村集体所有;安装铝硅镁菇床架18套及植物光照配套设施归侯集镇井庄村、姜店乡湖东蔡村、吴城镇英张村、保和乡保和村、孟寨镇曹孟村、文峰乡潘齐庄村集体所有;由前姚村牵头会同扶持村成立资产管理运行合作社,负责日常的维护运营,每年按照收益总额和投资金额比例支付收益金,定期委托漯河境内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项目建成运营后,每年预计可带动每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增收4万元左右。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舞阳县村集体经济食用菌生产加工项目。
    (二) 项目类型:产业发展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实施地点:马村乡前姚村食用菌产业园
    (五)建设内容:1.使用衔接资金350万元,在马村乡前姚村食用菌产业园区建设仿生态智慧菇房7间,菇房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90平方米左右,高度9米,采用钢架结构,聚氨酯除菌净化板墙体,内部配套给排水设施。2.使用衔接资金300万元,在马村乡前姚村食用菌产业园区新购置安装铝硅镁菇床架18套及植物光照配套设施。每套床架12层,长27米。
    (六)投资概算:650万元。
    (七)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八)实施期限:计划2023年8月招投标、9月开工建设、11月完工、11月验收
    (九)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城投集团公司
       四、预期绩效目标
       建设成本≤1860元/平方米,建设产房面积≥268平方米,村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年,群众增收≥500元/年,群众满意率≥98%。
       五、利益联结机制
       该项目建立就业务工、收益分红等联农带农机制。一是可吸纳13个扶持村群众就业130人左右(平均每村就业10人左右),主要从事上料、种植、看管、调控、采摘、运输等工作,每人每月可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二是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预计收入4万元左右;三是利用13个村原材料回收利用,收购小麦秸秆,菌菇棒、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每亩地可增加收入100元左右。
项目在保证加强民主管理,实行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建立收益分配制度,用于村内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该项目的村集体经济收入40%用于乡村振兴和公益基础设施建设,20%用于服务群众(含帮助贫困户、贫困党员)专项经费,40%用于再扩大发展村集体经济新项目。
       六、项目管理和组织保障
    (一)规范资金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资金台帐及项目推进台帐,及时按规定时间和用途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等,项目实施后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二)健全公示制度。坚持和完善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将资金分配、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政府网、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政府网公告公示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提高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
    (三)加强组织保障。项目实施单位强化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明确分管副职和具体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并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和财政、审计部门等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并按规定出具监理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资金安全有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