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村振兴投资公司2022年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请示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投资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2022年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舞乡投﹝202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舞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47.8万元用于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你单位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法规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组织实施,并将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至县巩固振兴办。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组织实施工程验收等工作。
舞阳县巩固振兴办
2022年1月11日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