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村振兴投资公司使用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请示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投资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使用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请示》(舞乡投﹝202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舞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单位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81.51万元用于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你单位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法规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组织推进,并将项目建设进度每周四下午报至县脱贫攻坚办。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报账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中共舞阳县委脱贫攻坚办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