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前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在实施前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24日),敬请监督。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舞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贾铁军
公示单位:舞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95-7334855,12317
通讯地址:舞阳县县城贾湖大道北县为民服务中心西侧
电子邮箱:2097954600@qq.com
舞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5日
2022年1月15日
2022年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定脱贫群众增收渠道等,按照《舞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 项目类型:产业发展。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实施期限(时间进度): 2022年 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五)责任单位:舞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六)实施地点:舞阳县产业聚集区内乡村振兴产业园。
(七)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八)资金规模:总投资3547.8万元,其中,省派第一书记资金涉及侯集镇余庄村50万元;市派第一书记资金涉及600万元;县派第一书记资金830万元;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50万元和产业帮扶项目资金1417.8万元。
(九)受益对象:脱贫户8513户17026人。
(十)群众参与:是。
二、项目建设任务
统筹使用3547.8万元,集中用于舞阳县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项目,新建设厂房总面积17000㎡。
三、项目绩效目标
涉及14乡镇8513户脱贫户17026个贫困人口。项目实施后,形成物化资产,租赁给经营主体,与城投集团所属乡村振兴投资公司签订年收益率不低于8%的合作协议、收益金归村集体所有,增加脱贫户收入,带动脱贫户务工就业,实现村集体和低收入群体双增收。
四、帮扶机制
一是通过产业项目实施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是形成固化资产归村集体归有,实行二次收益分配,采取差异化分配的原则,资产收益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持续增收;
三是根据村级实际需求,可用于产业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公益岗位补助、临时救助等。
五、项目管理
(一)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资金台帐及项目推进台帐,及时按规定时间和用途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等,项目实施后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二)健全公示制度。坚持和完善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将资金分配、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政府网、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政府网公告公示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提高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所在乡镇政府、财政部门等将切实加强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督,实施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和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并按规定出具监理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整合资金安全有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