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舞阳县60岁以上公益岗位项目 实施方案(调整)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乡振〔2021〕11号)《河南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豫财农综〔2021〕4号 )、《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豫乡振〔2021〕79号)、《河南省人社厅 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 )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定脱贫群众增收渠道等,按照《舞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2年舞阳县60岁以上公益岗位项目。
(二) 项目类型:就业项目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实施期限(时间进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五)责任单位:全县14个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地点:全县14个乡(镇)391个行政村。
(七)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八)资金规模:1300.13万元。
(九)受益对象:3612户脱贫户(含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3612人。
(十)群众参与:是。
       二、项目建设任务
       为14个乡镇391个行政村安置60岁以上公益岗位3612个,带动脱贫户(含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就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60-75岁(含)脱贫劳动力(含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就业问题,每户年均务工增收3600元,激发脱贫户、监测对象内生动力,提升村级公共服务及管理水平。
       四、帮扶机制
       吸纳个脱贫户(含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弱半劳动力就业,每户年均务工增加收入3600元。
       五、项目管理
(一)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资金台帐及项目推进台帐,及时按规定时间和用途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实施后及时向县委巩固振兴办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二)健全公示制度。坚持和完善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将资金分配、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政府网、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次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政府网公告公示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提高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所在乡镇政府、财政部门等将切实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督,保证整合资金安全有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