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关于省级调研发现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3日召开“全省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视频推进会议”和8月21日召开“全市防止因灾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精神,根据会议反馈省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落实见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总结表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咬紧目标,盯紧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做好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确保整改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以直面问题、纠正问题、促进工作的务实态度,对省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并举一反三,深查细照,全面查漏补缺,建立问题台账,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2、坚持精准方略。把精准的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工作始终,集中力量,精准施策,以“绣花”功夫落实政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考验。
3、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计划,限时整改,坚决做到不推诿、真反思、真整改,推动全县脱贫成果巩固工作持续提升。
4、坚持分级负责。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标自查,分级分类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5、坚持统筹推进。把省级考核和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同国家暗访组反馈的问题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等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实效。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省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工作的精神状态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一是新调整的干部对政策不熟悉。因为各级党委换届和扶贫系统机构改革等因素,干部调整范围比较大,一些新调整的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二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部分基层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主动谋划工作的意识不强,存在等待观望现象。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事宜,有的地方坐等省级出台具体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轮换。三是帮扶工作有松懈。有的地方没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思想出现松懈,干部驻村要求放松,帮扶力度减弱,进村入户开展帮扶明显减少。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能力提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新开展“头雁领航”培训,科学制定全年培训计划,逐步提升驻村干部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理念认知、工作能力和管理经验。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每周一个专题的方式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到位、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对无故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的驻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驻村第一书记轮值调训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不适应、能力不胜任、态度不积极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调整召回等处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存在应纳未纳现象。有的干部对政策把握不准,认定有偏差;有的排查不细致,没有做到“五个必到”;有的简单算收入,忽略其他返贫致贫风险,导致一些应该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没有纳入。二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有的地方对群众的困难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有的帮扶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有的存在以兜底保障政策代替帮扶政策的现象。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方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重视,政策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政策不了解,有的农户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监测对象。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发〔2021〕4号)要求,实施“党员网格化监测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三类户”的监测识别和帮扶,将符合条件的“三类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应纳尽纳。二是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精准实施针对性措施,防止政策盲目叠加,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三是制作防返贫监测动态帮扶公示栏、监测对象政策明白牌,在村内党务政务公示栏、监测对象家门口进行张贴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监测对象申请标准、享受政策清单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工作推进不平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的公益性岗位设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二是个别扶贫车间存在闲置、带贫作用不明显。三是有的地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四是有的地方人居环境亟待改善。五是基础信息更新不及时。六是部分非贫困村发展存在短板。与脱贫村相比,一些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每季度乡镇组织公益岗位人员集中见面,及时核减死亡、集中供养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确保人岗相适、杜绝空岗、替岗;严格执行新增人员进入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级会议研究通过、村级公示、乡级会议研究、乡级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书、培训入岗等程序逐项进行,确保每位入岗人员均符合政策规定;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资金,确保第三季度60岁以上公益岗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根据《关于开展扶贫车间、扶贫就业创业基地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治理扶贫车间、扶贫就业创业基地闲置、带贫能力弱、经营不持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由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县信访局等单位协同办理、充实信访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加大督促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办结信访问题。四是定期开展大数据信息比对、实行党员网格化分包农户管理,建立常态化信息申报制度,第一时间掌握群众生产生活中发生的严重困难,及时纳入监测帮扶。五是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创新强化党建引领、组织领导、资金帮扶、督促指导、教育培训等“六项新举措”,探索出土地整治模式、资产租赁模式、入股分红模式等“七种新模式”,走出了一条“资源型、产业型、效益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取得了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收入增加、实力增强的“三增”效果。六是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结合不同阶段不同季节工作重点,组织不同主题的集中整治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潮不减,持续深入。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
4、项目资金方面。一是部分市县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二是部分市县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开工率较低。三是部分县级衔接资金到位率为0。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和县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和资金日常管理。二是督促实施单位及时完善报账资料,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快支付进度,保证全省资金绩效考核和后评估开展前专项资金支出92%以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80%以上。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按期完成、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5、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主要是监测对象“空白村”较多,疑似排查不扎实,存在“应纳未纳”的可能。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领发〔2021〕4号)要求,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常态化动态管理,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做到应纳尽纳,精准帮扶。二是围绕做到“五个必到”这个关键点,要对照《全省监测对象数据简析》的疑似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利用好数据这个重要抓手,确保在防返贫监测工作中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金融扶贫方面。部分地区扶贫小额信贷新增户贷率低。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大体系,加大户贷户用和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为群众创业致富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满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让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低收入群众。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消费扶贫方面。一些地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仍然处于“暂停”状态,有的市县消费扶贫专柜出现闲置,有的消费扶贫专柜未放置扶贫产品。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乡镇消费扶贫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指导乡镇补充完善注册扶贫产品资料上传上报,确保符合注册条件的扶贫产品全部进行注册;二是加大消费扶贫专柜的安装和管理力度,下发《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专柜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派专人对已安装的扶贫专柜经常性检查保养,确保每个专柜都正常运行、扶贫产品销售符合要求。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整改步骤
整改工作从8月下旬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整改方案阶段(8月27日前)。对照省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我县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定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承担的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整改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完善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28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河南脱贫攻坚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持续整改的要求,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个性问题对照整改,突出问题重点整改,逐条销号、逐条清零。整改任务完成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整改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0日之后)。完善政策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构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盯紧不放,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有限的时间,咬定目标,发起总攻,全面查漏补缺,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措施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切实消除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逐条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改什么问题,切忌笼统虚化、照搬照抄,确保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脱贫。
(二)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落实到位。县级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督促联系乡镇落实整改任务。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主管责任, 按照分工落实好各自领域整改工作。每项整改任务涉及的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的是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要扛牢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聚焦问题整改,督查巡查到位。在整改期间,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各乡镇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导,重点督查是否逐条逐项开展举一反三,反馈问题是否排查到位;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省级调研发现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主要问题整改台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总结表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咬紧目标,盯紧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做好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确保整改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以直面问题、纠正问题、促进工作的务实态度,对省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并举一反三,深查细照,全面查漏补缺,建立问题台账,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2、坚持精准方略。把精准的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工作始终,集中力量,精准施策,以“绣花”功夫落实政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考验。
3、坚持较真碰硬。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计划,限时整改,坚决做到不推诿、真反思、真整改,推动全县脱贫成果巩固工作持续提升。
4、坚持分级负责。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标自查,分级分类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5、坚持统筹推进。把省级考核和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同国家暗访组反馈的问题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等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实效。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省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工作的精神状态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一是新调整的干部对政策不熟悉。因为各级党委换届和扶贫系统机构改革等因素,干部调整范围比较大,一些新调整的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二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部分基层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主动谋划工作的意识不强,存在等待观望现象。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事宜,有的地方坐等省级出台具体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轮换。三是帮扶工作有松懈。有的地方没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思想出现松懈,干部驻村要求放松,帮扶力度减弱,进村入户开展帮扶明显减少。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能力提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新开展“头雁领航”培训,科学制定全年培训计划,逐步提升驻村干部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理念认知、工作能力和管理经验。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每周一个专题的方式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到位、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对无故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的驻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驻村第一书记轮值调训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不适应、能力不胜任、态度不积极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调整召回等处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存在应纳未纳现象。有的干部对政策把握不准,认定有偏差;有的排查不细致,没有做到“五个必到”;有的简单算收入,忽略其他返贫致贫风险,导致一些应该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没有纳入。二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有的地方对群众的困难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有的帮扶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有的存在以兜底保障政策代替帮扶政策的现象。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方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重视,政策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政策不了解,有的农户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监测对象。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发〔2021〕4号)要求,实施“党员网格化监测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三类户”的监测识别和帮扶,将符合条件的“三类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应纳尽纳。二是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精准实施针对性措施,防止政策盲目叠加,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三是制作防返贫监测动态帮扶公示栏、监测对象政策明白牌,在村内党务政务公示栏、监测对象家门口进行张贴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监测对象申请标准、享受政策清单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工作推进不平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的公益性岗位设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二是个别扶贫车间存在闲置、带贫作用不明显。三是有的地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四是有的地方人居环境亟待改善。五是基础信息更新不及时。六是部分非贫困村发展存在短板。与脱贫村相比,一些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每季度乡镇组织公益岗位人员集中见面,及时核减死亡、集中供养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确保人岗相适、杜绝空岗、替岗;严格执行新增人员进入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级会议研究通过、村级公示、乡级会议研究、乡级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书、培训入岗等程序逐项进行,确保每位入岗人员均符合政策规定;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资金,确保第三季度60岁以上公益岗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根据《关于开展扶贫车间、扶贫就业创业基地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治理扶贫车间、扶贫就业创业基地闲置、带贫能力弱、经营不持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由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县信访局等单位协同办理、充实信访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加大督促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办结信访问题。四是定期开展大数据信息比对、实行党员网格化分包农户管理,建立常态化信息申报制度,第一时间掌握群众生产生活中发生的严重困难,及时纳入监测帮扶。五是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创新强化党建引领、组织领导、资金帮扶、督促指导、教育培训等“六项新举措”,探索出土地整治模式、资产租赁模式、入股分红模式等“七种新模式”,走出了一条“资源型、产业型、效益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取得了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收入增加、实力增强的“三增”效果。六是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结合不同阶段不同季节工作重点,组织不同主题的集中整治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潮不减,持续深入。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
4、项目资金方面。一是部分市县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二是部分市县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开工率较低。三是部分县级衔接资金到位率为0。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和县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和资金日常管理。二是督促实施单位及时完善报账资料,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快支付进度,保证全省资金绩效考核和后评估开展前专项资金支出92%以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80%以上。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按期完成、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5、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主要是监测对象“空白村”较多,疑似排查不扎实,存在“应纳未纳”的可能。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领发〔2021〕4号)要求,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常态化动态管理,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做到应纳尽纳,精准帮扶。二是围绕做到“五个必到”这个关键点,要对照《全省监测对象数据简析》的疑似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利用好数据这个重要抓手,确保在防返贫监测工作中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金融扶贫方面。部分地区扶贫小额信贷新增户贷率低。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大体系,加大户贷户用和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为群众创业致富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满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让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低收入群众。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消费扶贫方面。一些地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仍然处于“暂停”状态,有的市县消费扶贫专柜出现闲置,有的消费扶贫专柜未放置扶贫产品。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乡镇消费扶贫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指导乡镇补充完善注册扶贫产品资料上传上报,确保符合注册条件的扶贫产品全部进行注册;二是加大消费扶贫专柜的安装和管理力度,下发《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专柜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派专人对已安装的扶贫专柜经常性检查保养,确保每个专柜都正常运行、扶贫产品销售符合要求。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整改步骤
整改工作从8月下旬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整改方案阶段(8月27日前)。对照省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我县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定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承担的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整改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完善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28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河南脱贫攻坚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持续整改的要求,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个性问题对照整改,突出问题重点整改,逐条销号、逐条清零。整改任务完成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整改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0日之后)。完善政策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构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盯紧不放,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有限的时间,咬定目标,发起总攻,全面查漏补缺,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
(一)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措施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切实消除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逐条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改什么问题,切忌笼统虚化、照搬照抄,确保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脱贫。
(二)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落实到位。县级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督促联系乡镇落实整改任务。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主管责任, 按照分工落实好各自领域整改工作。每项整改任务涉及的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的是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要扛牢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聚焦问题整改,督查巡查到位。在整改期间,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各乡镇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导,重点督查是否逐条逐项开展举一反三,反馈问题是否排查到位;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省级调研发现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主要问题整改台账
2、省级调研发现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主要问题销号台账
省级调研发现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主要问题整改台账
序号 | 问题类型 | 问题简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 | 部分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工作的精神状态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 一是新调整的干部对政策不熟悉。因为各级党委换届和扶贫系统机构改革等因素,干部调整范围比较大,一些新调整的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视程度不够、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二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部分基层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主动谋划工作的意识不强,存在等待观望现象。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事宜,有的地方坐等省级出台具体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轮换。三是帮扶工作有松懈。有的地方没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思想出现松懈,干部驻村要求放松,帮扶力度减弱,进村入户开展帮扶明显减少。 | 一是强化能力提升。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新开展“头雁领航”培训,科学制定全年培训计划,逐步提升驻村干部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理念认知、工作能力和管理经验。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每周一个专题的方式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到位、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对无故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的驻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驻村第一书记轮值调训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不适应、能力不胜任、态度不积极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调整召回等处理。 | 9月20日 | 县委组织部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
二 |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 一是存在应纳未纳现象。有的干部对政策把握不准,认定有偏差;有的排查不细致,没有做到“五个必到”;有的简单算收入,忽略其他返贫致贫风险,导致一些应该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没有纳入。二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有的地方对群众的困难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有的帮扶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有的存在以兜底保障政策代替帮扶政策的现象。三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方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重视,政策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政策不了解,有的农户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监测对象。 | 一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发〔2021〕4号)要求,实施“党员网格化监测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三类户”的监测识别和帮扶,将符合条件的“三类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应纳尽纳。二是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精准实施针对性措施,防止政策盲目叠加,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三是制作防返贫监测动态帮扶公示栏、监测对象政策明白牌,在村内党务政务公示栏、监测对象家门口进行张贴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监测对象申请标准、享受政策清单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
9月20日 |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
三 | 工作推进不平衡、管理不规范 | 一是有的公益性岗位设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二是个别扶贫车间存在闲置、带贫作用不明显。三是有的地方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四是有的地方人居环境亟待改善。五是基础信息更新不及时。六是部分非贫困村发展存在短板。与脱贫村相比,一些非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居环境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 一是每季度乡镇组织公益岗位人员集中见面,及时核减死亡、集中供养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确保人岗相适、杜绝空岗、替岗;严格执行新增人员进入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级会议研究通过、村级公示、乡级会议研究、乡级公示、签订就业协议书、培训入岗等程序逐项进行,确保每位入岗人员均符合政策规定;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资金,确保第三季度60岁以上公益岗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根据《关于开展扶贫车间、扶贫就业创业基地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治理扶贫车间、扶贫就业创业基地闲置、带贫能力弱、经营不持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由县乡村振兴局协调县信访局等单位协同办理、充实信访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加大督促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办结信访问题。四是制定人居环境工作方案及台账,督促各乡镇抓好落实,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以坑塘整治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四美乡村”、“五美庭院”等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改善脏乱差现象。五是建立常态化数据更新机制。坚持基础数据更新与日常驻村帮扶和入户走访相结合,对信息变化即时进行采集、更新,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 |
9月20日 | 县乡村振兴局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
四 | 项目资金方面 | 一是部分市县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二是部分市县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开工率较低。三是部分县级衔接资金到位率为0。 |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和县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和资金日常管理。二是督促实施单位及时完善报账资料,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快支付进度,保证全省资金绩效考核和后评估开展前专项资金支出92%以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80%以上。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尽早按期完成、发挥效益。 | 9月20日 | 县财政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委 各乡镇党委政府 |
五 |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 | 主要是监测对象“空白村”较多,疑似排查不扎实,存在“应纳未纳”的可能。 |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领发〔202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三类户”的监测识别和帮扶,加大排查力度,按照最新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三类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防止片面考虑收入,忽视农户实际困难,确保应纳尽纳。对纳入监测帮扶对象的农户,有针对性的落实各类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尽快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 9月20日 |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
六 | 金融扶贫方面 | 部分地区扶贫小额信贷新增户贷率低。 | 要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深入农户对小额贷款政策进行再宣传,引导脱贫户、边缘户围绕本地特色产业走自我发展之路。金融机构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满足贫困户和边缘户的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让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脱贫群众。 | 9月20日 | 县金融工作局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
七 | 消费扶贫方面 | 一些地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仍然处于“暂停”状态,有的市县消费扶贫专柜出现闲置,有的消费扶贫专柜未放置扶贫产品。 | 一是再次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注册程序及要求的培训指导,督促乡镇加大扶贫产品认定力度,逐乡镇排查我县所有带贫企业扶贫产品注册情况,对没有注册的扶贫产品,指导乡镇补充上传相关印证资料进行注册,确保符合注册条件的扶贫产品全部进行注册;二是加大消费扶贫专柜的安装和管理力度,对安装公司下发《关于做好消费扶贫专柜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派专人对已安装的扶贫专柜经常性检查保养,县乡村振兴局将随时随机对专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每个专柜都正常运行,扶贫产品销售符合要求。 | 9月20日 |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
附件2:
省级调研发现和日常工作监测发现主要问题销号台账
序号 | 问题类型 | 自查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整改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