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重点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落实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11个重点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脱贫攻坚总结工作专班
组 长:张慧芳
副组长:张利民
成 员:王 威 王 远 凌冰清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工作任务:梳理总结我县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举措,适时向上级报送和推介,及时研究衔接乡村振兴的工作经验和措施;起草《舞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舞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期工作重点》,经审核后下发。
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工作专班
组 长:李凯军
副组长:王耀威 王晓曙
成 员:凌冰清 王淮芳
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好“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主题活动,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开设脱贫攻坚专题专栏;发掘整理全县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配合上级做好我县脱贫攻坚有关宣传总结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脱贫攻坚表彰工作专班
组 长:张益民
副组长:全广敏
成 员:王 威 张雅威 姚伟星
工作任务:组织向上级推荐先进对象材料的收集、汇总、初审、复审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做好我县表彰的各项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衔接工作专班
组 长:张益民
副组长:吉曙光
成 员:黄战胜 张文桥
工作任务: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和扶贫办内部股室承接落实好上级出台的新政策、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期内制定的帮扶政策并及时做好优化调整工作,做好对全县兜底保障工作持续跟踪督导,确保作用发挥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返乡创业工作专班
组 长:张晓红
副组长:赵瑰丽
成 员:杨媛媛 王 远 潘 冰
工作任务: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底数统计汇总,并进行动态监测;指导各乡镇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录入;指导各乡镇加大培训力度;配合人社部门做好脱贫劳动力输送,确保全部实现稳岗就业;激励脱贫群众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协调人社部门做好扶贫基地、车间作用发挥。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六、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专班
组 长:马 彪
成 员:张雅丽 冯红彬 陈 炜 赵俊霞
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按计划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完成2013-2015年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完善我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措施;对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做好2021年实施项目的推进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专班
组 长:张益民
副组长:赵瑰丽
成 员:张文桥 效 晴 朱鸿霖
工作任务:负责统筹做好全县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及相关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台账要求,指导乡镇、行业部门对照脱贫户、行政村、乡镇和行业部门的清单内容,全面、完整、充分、高质量完成本级脱贫攻坚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完成目录上报,年底前完成全县档案移交工作。负责组织观摩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的筹备工作;及时总结推介我县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确保该项工作在省市取得领先位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八、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工作专班
组 长:郭新生
副组长:赵瑰丽
成 员:魏小虎 王晓曙 潘 冰 张二恒 效 晴
朱鸿霖
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两类人群”的监测帮扶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加强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我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九、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组 长:赵瑰丽
成 员:潘 冰 效 晴 朱鸿霖
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和我省考核反馈问题制定我县整改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指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于2021年5月15日前上报整改结果,撰写整改报告;及时与省市对接,做好工作指导,确保我县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十、扶贫办机构改革工作专班
组 长:张益民
副组长:全广敏
成 员:王 威 王水英 张雅威
工作任务:加强与省、市扶贫部门沟通对接准确把握上级要求;研究解决机构改革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机关机构改革各项日常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十一、产业发展培育专班
组 长:黄明伟
成 员:赵红荣 张玉霞 宋亚玲 梅 军 陈 君
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做好2021年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期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产业有序发展;强化保障措施,引导企业、保险公司及相关利益群体建立有效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现有扶贫产业园区作用发挥情况督导指导,确保效益正常发挥;指导现有产业园区创建省市级现代产业示范园区,在提质扩面的基础上发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