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7.20特大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全县上下务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救灾的严峻形势以及洪涝灾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困难群众帮扶等各项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收入不减少、“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有保障,坚决防止发生因灾防贫减贫,不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要目标
——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保障。通过落实各种措施和临时救助措施,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及时治疗”,实现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对直接关系到受灾困难群众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部予以解决,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提升。防止因洪涝灾害返贫致贫,确保全面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排查监测
1.全面排查摸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按照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要求,对困难群众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受灾情况,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及返贫减贫的风险点。
2.加强监测管理。认真开展对受灾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和管理,依托防返贫监测帮扶平台,加强动态监测,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做到“一对一、点对点”,防止因灾返贫和致贫。
3.做到动态调整。对受灾后符合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并给予有效帮扶。
(二)进一步加强精准帮扶
1.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在全面排查、摸清贫困群众受灾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受灾困难群众灾后恢复需求,实行精准施策,着力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精准组织帮扶指导。对重灾村的受灾困难群众安排帮扶单位党员干部联系分包,精准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帮扶干部,会同乡村干部,把防汛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对受灾困难户及时开展入户帮扶指导,并加强跟踪走访,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精准解决困难问题。强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引导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点支持受灾脱困村尽快恢复重建,全力防范化解洪涝灾害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做到困难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三)进一步加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1.保障住房安全。全面排查受灾困难户住房安全,及时组织鉴定,建立问题台账,对因灾受损鉴定为C、D级危房的,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在按规定标准补助的基础上,迅速组织修缮或重建,并于11月底前完成改造,确保受灾脱贫户住房安全。
2.保障基本医疗。全面排查脱困村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备、药品受灾情况,及时将受灾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重建项目纳入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规划,补充配置水毁设备、药品,恢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宣传卫生防疫常识,全面开展灾后防疫消杀,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3.保障义务教育。做好受灾学校校舍安全鉴定、水毁设施恢复、防疫消杀等上学环境,确保受灾困难家庭学生按时到校上课;精准落实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受灾困难家庭学生“应助尽助”;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坚决杜绝贫困家庭学生因灾辍学。
4.保障饮水安全。全面排查困难户因洪涝灾害出现的饮水安全问题,抓紧开展水毁取水工程、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等农村供水工程修复,涉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中的供水设施给予修复,对于一时难以修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供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人口饮水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
1.加强在地作物管理。完善农业抗灾方案,强化农业抗灾生产技术宣传和指导服务,及时开展清沟排水、追施肥料、防病治虫等田间管理,着力促进在地作物苗情恢复,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影响。
2.及时开展补种补养。按照“水退人进、应补尽补”的原则,帮助指导困难群众抓紧开展生产自救和秋播秋种等工作,及时改种补种适宜作物和补栏补养畜禽,发展“短平快”等特色种养业项目,切实做好灾后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把灾害对困难群众发展产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3.强化生产物资保障。加强农资市场调度和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改种补种、补栏补养要求,及时组织种苗和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调运、供应,确保满足农业恢复生产需要。
4.加强产业项目支持。对纳入项目库产业帮扶项目因洪涝灾害造成损失的,可据实兑付相应救灾资金;对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的,优先给予立项,并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对受损的扶贫产业园、资产收益项目等可安排扶贫专项资金予以修复,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持续、稳定运转。
(五)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
1.千万百计稳岗拓岗。聚焦受灾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积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促进人岗有效对接,尽快促成上岗就业。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受灾脱贫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大力支持对灾后继续选择外出务工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
2.强化就业载体帮扶。进一步加大扶贫车间、就业基地、扶贫龙头企业等就业扶贫载体帮扶力度,把困难群众中劳动力吸纳到企业中就近就业。对受洪涝灾害影响,扶贫车间等就业带贫企业尽早复工复产。
3.大力开发公益岗位。坚持因地制宜,认真落实光伏扶贫“80%”等政策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开发防汛值守、防疫消杀、道路维护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切实发挥扶贫公益岗位“稳就业、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4.鼓励自主创业。支持受灾困难群众劳动力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登记注册、生产经营等创业服务。用足用活小额信贷支付力度加大创业力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便利。
(六)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
1.切实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力度。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确保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受灾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贷尽贷”。鼓励支持有关承办银行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金融扶贫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2.扎实做好保险防贫工作。在全面查灾核灾的基础上,引导保险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应赔尽赔快赔”,让受灾困难群众尽早得到保险赔款。充分发挥“防贫保”作用,对困难群众家庭发展产业因灾导致的作物减产或者畜禽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条款及时给予理赔。
(七)进一步加强消费扶贫
1.加大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力度。全面摸排符合条件且有意愿认定扶贫产品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认定经营主体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和农购网等,争取有更多特色优质扶贫产品纳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
2.加大脱贫村农副产品帮销力度。逐村逐户逐项摸排特别是受灾低收入家庭生产的农副产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
(八)进一步加强社保兜底扶贫
1.及时开展救助。密切关注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分析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对基本生活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临时救助等帮扶,帮助他们尽快渡过难关。
2.加强兜底保障。对经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困难群众,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覆盖。
(九)进一步加强社会帮扶
1.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各帮扶单位要在防汛救灾中落实帮村、帮户责任,支持防汛救灾物资,发动党员干部捐款捐物,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帮扶。
2.扎实做好驻村帮扶。驻村帮扶干部要会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摸底调查,对受灾严重的脱贫户、监测户专项建档、重点监测、及时帮扶。
3.扎实做好企业帮扶。进一步发挥“百企帮百村”等社会扶贫品牌作用,在产业帮扶、稳岗拓岗、爱心捐助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
(十)进一步加强水毁基础设施修复
1.加强水毁公路设施抢修。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进行有效处置,加快推进水毁公路抢通修复,及时排险除患,有效完善抗灾防毁设施,增强农村公路抵御灾害能力,确保交通尽快恢复正常。
2.加强水毁水利工程抢修。在全面摸清水利设施水毁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先应急、后长远”的原则,督促各乡镇以防洪、灌溉及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多渠道筹集资金修复和完善水毁水利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灾后重建和受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加强水毁电力设施抢修。全面梳理、评估受损电力设施,按照先实施后备案的方式,立即开展工程建设,确保第一时间恢复供电。
4.加强水毁通信设施抢修。简化局房、管道、基站等用地和建设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快恢复重建步伐,做到“统筹规划、资源共享、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系统设计、保障安全”。
5.加强水毁光伏扶贫电站抢修。全面摸排受灾电站设备损毁情况,零部件损坏的电站迅速更换后恢复发电;逆变器、数据采集器等大型设备损坏的,抓紧采购电气设备进行更换;部分仍然被淹的电站,抓紧完成排水,为电站维修创造条件;迅速清理光伏电板污渍、杂物,确保电站正常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各乡镇各单位要树牢战时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绷紧责任之弦、严防松懈麻痹,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靠前指挥,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作风建设。落实落细灾后恢复重建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各项措施,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深入推进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狠抓工作落实,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强化调度指导。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快救助帮扶工作进度。定期调度扶贫项目建设等进展情况,督促责任落实。将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纳入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范围。
(四)强化工作统筹。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不变、标准不降、任务不减,脱贫夺胜利”,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全面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