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舞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按照《关于深入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省办指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存在的“四个不摘落实不力、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监管责任不落实、乡村振兴领域搞形象工程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对标对表,全面自查整改。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百日攻坚、实行五群工作法、定期督查通报等形式,全方位排查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筑牢致贫返贫的坚固防线。现将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办反馈衔接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先后召开全县防返贫监测帮扶“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活动动员部署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度会、周例会等各类专题会议20多次,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扎实推进乡镇、行业部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制定方案,细化台账:为全面保障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制定下发《舞阳县关于深入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舞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近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11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舞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近期重点工作台账》等文件,统一指导、有序推进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导通报,提高整改实效:为全面促进衔接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舞阳县分别成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的14个专项工作组和4个业务督导指导组,分别负责乡镇、行业部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巩固脱贫成果督查巡查。围绕“百日攻坚”十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天下发《舞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导情况通报》和《舞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4个专项工作组工作完成情况日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全县达成共识,有力推动了衔接期间存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落地见效。问题整治期间,全县共下发通报28期,整改问题3264项。
(四) 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舞阳县在查摆问题、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围绕“四个不摘”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等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分别出台了《舞阳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组织部驻村帮扶机制、第一书记选派等机制》、《就业帮扶、光伏、公益岗位等机制》等文件。
二、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一)省反馈问题:预防和整治“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不力问题
主要表现:盲目乐观、松劲懈怠等思想抬头蔓延,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减弱、责任落实松劲、工作标准减低、投入力度下降。政策实施不连贯,摘帽县、出列村和脱贫户享受政策不到位、不全面。不能扎实履行帮扶责任,驻村工作出现空档,帮扶工作不落实或打折扣。对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监管不到位,对脱贫群众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等。
对标自查问题:一是省民政厅新调整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实施后,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符合条件人员漏识情况;二是部分新调整第一书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知识不熟悉,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
整治措施:一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意见》,继续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加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宣传力度,排查“两不愁三保障”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方面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三是保持帮扶工作力量稳定,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员和工作队、结对帮扶等管理制度,开展老驻村干部“返岗入村行动,”确保脱贫不脱帮扶。四是对“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改,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薄弱环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五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脱贫群众诉求,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
整改结果:已整改,持续深化
一是加大特困人员新调整认定办法宣传力度,下发乡镇、行业部门《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培训业务骨干1500人次,印发宣传页2万余份,新识别认定特困供养人员204人。二是集中开展老驻村干部“返岗入村”、“以老带新”结对帮扶行动,全县共有106名老驻村干部返岗入村开展工作,全面加强了驻村工作力量,帮助新调整驻村第一书记共同做细做实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  县民政局  县委组织部  相关行业部门
(二)省反馈问题:预防和整治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主要表现: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识别程序不规范;监测对象致贫或返贫风险消除后生产生活条件仍然较为困难;个别行业部门监测数据交换滞后;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精准、落实不到位。
对标自查问题:一是防返贫监测摸底排查工作有盲区,个别乡镇存在“三类户”应纳未纳的情况。二是部分新识别监测对象没有落实帮扶责任人,有的“三类户”没有落实两项以上帮扶措施。
整治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监测对象。二是根据行业部门职责分工,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三是坚持事先预防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通过行业政策覆盖、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入贫。
整改结果:已整改,持续深化
一是全县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对象“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摸底排查活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攻坚”十项集中行动和监测帮扶党员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对所有农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共排查识别新纳入监测对象1150户3593人,确保符合条件监测对象应纳尽纳。二是通过信息筛查、综合考量,新落实监测对象结对帮扶责任人1150人,新实施帮扶措施2300项,全县2533户监测对象全部实现帮扶措施两项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  县乡村振兴局  县委组织部  相关行业部门
(三)省反馈问题:排查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不落实及浪费闲置问题
主要表现: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应登未登,应确未确;个别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应管未管、权责不清;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浪费,带贫益贫效益发挥不好。
对标自查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不规范,缺失永久性公示牌。二是扶贫资产确权工作不完善,个别乡镇没有进行及时确权公示。
整治措施: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二是持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有序推动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三是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制度,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等,不断提高管护水平。三是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规范收益分配使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持续深化
全县成立资产管理专项工作组,指导乡镇规范完善公示公告,督促辛安镇、姜店乡、莲花镇整修建设永久性公示牌3个,指导14个乡镇完成扶贫资产确权公告。
责任单位:各乡镇  县乡村振兴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相关行业部门
(四)省反馈问题:预防乡村振兴领域中盲目攀比、举债建设、重复建设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主要表现:攀比投资规模,贪大求洋,脱离实际安排项目;抱有借钱赚政绩,欠债下任还心态,大量举债建设;铺张浪费、重复建设。
对标自查问题:因洪涝灾害,部分扶贫资产项目受灾损坏,其中扶贫就业创业基地2个,受灾光伏电站9个。
整治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树立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增强纠正“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乡村振兴是我县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不是攻坚战,各乡镇各部门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量力而行,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寅吃卯粮,加重县乡财政和农民的负担。三是着眼长效,加强新时期财政资金项目管理,预防重申请轻管理、重投放轻绩效等问题,坚持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防止以乡村振兴为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整改结果:已整改,持续深化
按照“逐户调查、逐村统计、逐镇上报”的原则,全面开展灾情排查,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共排查出受损扶贫就业基地2个:姜店乡冯赵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和吴城镇汪庄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屋顶漏雨,现已修复使用;受灾光伏电站9座,其中7座已经修复完成,2座正在维修。
责任单位:各乡镇  县乡村振兴局  相关行业部门
三、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坚决扛稳政治责任。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推动。顶格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四大班子领导任副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4个由县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组,专职专责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落细。全县驻村工作队、乡镇、行政村、全体党员共同组成帮扶队伍,实现全覆盖结对帮扶。
(二)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牢牢把握精准要求,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足。一是狠抓动态监测,聚焦“三类户”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测体系,合理划定预警监测线,扎实开展县乡干部走访排查,精准实施专项工作“回头看”,全面防控返贫和新发生贫困。
(三)细化整治方案。各乡镇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工作台账,于6月20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四)开展全面自查。各乡镇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整治内容,对本区域本单位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时限,立行立改,补齐短板。
(五)加强指导督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整治工作纳入督查巡查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范围,对标准不高、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确保整治成效。各乡镇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以整治工作的高质量实现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高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销号台账
 
 
2021年11月25日
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存在的突出问题销号台账
序号 整治任务 主要表现 对标自查问题 整治措施 整治时限 整改结果
1 预防和整治“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不力问题 盲目乐观、松劲懈怠等思想抬头蔓延,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减弱、责任落实松劲、工作标准减低、投入力度下降。政策实施不连贯,摘帽县、出列村和脱贫户享受政策不到位、不全面。不能扎实履行帮扶责任,驻村工作出现空档,帮扶工作不落实或打折扣。对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监管不到位,对脱贫群众影响稳定脱贫的工作不能及时发现等。 一是省民政厅新调整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实施后,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符合条件人员漏识情况;二是部分新调整第一书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知识不熟悉,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 一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的意见》,继续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加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宣传力度,排查“两不愁三保障”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方面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三是保持帮扶工作力量稳定,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员和工作队、结对帮扶等管理制度,开展老驻村干部“返岗入村行动,”确保脱贫不脱帮扶。四是对“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改,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薄弱环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五是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脱贫群众诉求,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
 
11月25日  
已整改,持续深化。一是加大特困人员新调整认定办法宣传力度,下发乡镇、行业部门《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培训业务骨干1500人次,印发宣传页2万余份,新识别认定特困供养人员204人。二是集中开展老驻村干部“返岗入村”、“以老带新”结对帮扶行动,全县共有106名老驻村干部返岗入村开展工作,全面加强了驻村工作力量,帮助新调整驻村第一书记共同做细做实帮扶工作。
 
2 预防和整治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识别程序不规范;监测对象致贫或返贫风险消除后生产生活条件仍然较为困难;个别行业部门监测数据交换滞后;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不精准、落实不到位。 一是防返贫监测摸底排查工作有盲区,个别乡镇存在“三类户”应纳未纳的情况。二是部分新识别监测对象没有落实帮扶责任人,有的“三类户”没有落实两项以上帮扶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监测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监测对象。二是根据行业部门职责分工,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三是坚持事先预防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通过行业政策覆盖、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入贫。
 
11月25日  
 
 
 
 
一是全县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对象“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摸底排查活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攻坚”十项集中行动和监测帮扶党员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对所有农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共排查识别新纳入监测对象1150户3593人,确保符合条件监测对象应纳尽纳。二是通过信息筛查、综合考量,新落实监测对象结对帮扶责任人1150人,新实施帮扶措施2300项,全县2533户监测对象全部实现帮扶措施两项以上。
3 排查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落实及浪费闲置问题
 
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应登未登,应确未确;个别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应管未管、权责不清;扶贫项目闲置浪费,带贫益贫发挥不好。
 
一是部分乡镇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不规范,缺失永久性公示牌。二是扶贫资产确权工作不完善,个别乡镇没有进行及时确权公示。 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二是持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有序推动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三是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制度,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等,不断提高管护水平。三是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规范收益分配使用。 11月25日  
 
 
 
 
 
 
 
 
已整改,持续深化。全县成立资产管理专项工作组,指导乡镇规范完善公示公告,督促辛安镇、姜店乡、莲花镇整修建设永久性公示牌3个,指导14个乡镇完成扶贫资产确权公告。
 
4 预防乡村振兴领域中盲目攀比、举债建设、重复建设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攀比投资规模,贪大求洋,脱离实际安排项目;抱有借钱赚政绩,欠债下任还心态,大量举债建设;铺张浪费、重复建设。
 
因洪涝灾害,部分扶贫资产项目受灾损坏,其中扶贫就业创业基地2个,受灾光伏电站9个。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底线思维,树立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增强纠正“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乡村振兴是我县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不是攻坚战,各乡镇各部门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量力而行,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寅吃卯粮,加重县乡财政和农民的负担。三是着眼长效,加强新时期财政资金项目管理,预防重申请轻管理、重投放轻绩效等问题,坚持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防止以乡村振兴为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1月25日  
 
 
 
 
 
已整改,持续深化。按照“逐户调查、逐村统计、逐镇上报”的原则,全面开展灾情排查,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共排查出受损扶贫就业基地2个:姜店乡冯赵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和吴城镇汪庄扶贫就业创业基地屋顶漏雨,现已修复使用;受灾光伏电站9座,其中7座已经修复完成,2座正在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