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舞阳县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前实施方案公示
根据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在实施前对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8日),敬请监督。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张益民
公示单位: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7128177,12317
通讯地址:舞阳县人民路中段
电子邮箱:wuxfokfb@163.com
附件:2020年舞阳县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舞阳县
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8〕156号)、《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管理 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稳定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按照《舞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乡镇意见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0年舞阳县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二) 项目类型:村基础设施。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实施期限 (实施进度):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
(五)责任单位:舞阳县扶贫办。
(六)实施地点:姜店乡田陈村、文峰乡后藕池村
(七)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八)资金规模:156 万元。
(九)受益对象:623户226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户39人。
(十)群众参与:是。
二、项目建设任务
新建0.18米厚的水泥路约3.8公里,建设面积12200平方米。
三、项目绩效目标
涉及2个乡镇2个非贫困村,项目实施后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带贫减贫机制
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缩短贫困群众出行时间,为贫困群众自主生产脱贫致富创造硬件环境。
五、项目管理
(一)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资金台帐及项目推进台帐,及时按规定时间和用途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实施后及时向攻坚办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二)健全公示制度。坚持和完善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将资金分配、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网站、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不少于10天。提高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所在乡镇政府、财政部门等将切实加强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督,实施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和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并按规定出具监理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整合资金安全有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