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舞阳县委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

舞脱贫组〔2020〕1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经县委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贫困村脱贫攻坚步伐加快,减贫成效明显,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占比明显增加。至2019年底,全县280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24户10171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35.4%。非贫困村脱贫任务艰巨,在全县剩余未脱贫1939户4303人中,非贫困村有1364户3074人,占71.4%。同时,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
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一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总体上还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帮扶力量不强等方面问题,已成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短板。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些新情况、新特点,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部署要求,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着眼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及加快乡村振兴需要,统筹谋划部署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统筹配置扶贫资源和帮扶力量,对照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标准,持续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条件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加大精准帮扶力度,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同频共振,确保非贫困村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工作目标
       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贫困户脱贫需要,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逐步解决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发展不均衡问题。全县280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实现通硬化路、通动力电,实现饮水安全,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具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通宽带,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有可持续性、稳定性和示范带贫能力强的产业项目,有稳定可靠的集体经济收入。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分配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对33个基础薄弱的非贫困村派驻帮扶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严格按照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要求,扎实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帮助制定扶贫脱贫计划、引进实施扶贫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协调落实结对帮扶等工作。对其它有贫困人口的247个非贫困村,继续实行县直单位对接帮扶,派驻脱贫攻坚指导员开展帮扶工作。对工作任务重的非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由县级领导分包,加强重点指导帮扶,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减贫任务。对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由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落实遍访全覆盖。
       (二)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完善。利用2-3年时间,对280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提升完善,确保农村基础条件均衡化。非贫困村村内主次干道路全部实现硬化;实现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配备合格村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实现农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对非贫困村老化自来水管网实施全面改造;确保文化设施全覆盖,280个非贫困村要分别建有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落实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三)加快推动村级产业发展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支持村级组织利用集体资源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食用菌、优质蔬菜、花生、生态林果、生态养殖和劳动密集型加工等特色主导产业,建设产业扶贫基地,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等组织形式,形成联贫带富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光伏收益分配、普惠制产业奖补、产业园区资产收益分配、公益岗位安置等工作,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全力抓好就业扶贫,通过转移输出县外就业一批、县内企业安置就业一批、园区基地就业一批、设置公益岗位就业一批,实现非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全力抓好创业扶贫,加大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强化创业贷款支持保障,搭建创业发展的平台,支持群众就近创业、返乡创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每个村分别培育1-3名创业致富带头人。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县280个非贫困村每村要有1-2个特色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2020年,6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5万元以上。
       (四)推动非贫困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加大非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创建工作,完善村级环卫社会化运作机制,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支持改造建设村级绿地、游园及健身场所等,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脱贫攻坚示范村创建,因村制宜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2020年底,全县50%以上的非贫困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乡村两级干部合力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二)统筹协同推动。各乡镇要加强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及非贫困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平衡发展,全面掌握非贫困村脱贫攻坚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动非贫困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要加大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积极支持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县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用好用活行业扶贫政策,有力保障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资金项目需求,2020统筹整合资金,统筹投入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重点是向贫困人口达到1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倾斜,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予以支持。
       (四)严格督导指导综合运用督导、调研等方式,督促落实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将抓好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中共舞阳县委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