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孝善奖补活动的通知
舞脱贫组〔2020〕4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及驻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提高我县建档立卡老人户的生活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由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赡养建档立卡老人户的赡养人(抚养人)进行“孝善奖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建档立卡老人户(老人年龄60岁以上、2019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的赡养人(抚养人)。
二、补贴标准
赡养费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季度支付或年初一次性支付,以老人个人账户存折到账和老人出具的证明为准。每季度建档立卡老人户赡养费达到1000元以上,且不愁吃、不愁穿、不住危房、生病有人管的,县财政按赡养费的10%给予补贴,全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其中,抚养人为建档立卡老人户非直系亲属的,县财政按赡养费的15%给予补贴,全年补贴金额不超过700元。
三、方法步骤
(一)确定人员。3月底前,由乡镇负责,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建档立卡老人户逐户进行研判,弄清建档立卡老人户与子女分户的原因、建档立卡老人户赡养人(抚养人)现状、赡养情况,并建立统计台账,确定财政补贴发放人员范围。
(二)签订协议。各乡镇组织村委会与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老人户及其赡养人(抚养人)、帮扶责任人,四方共同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协议一式四份,被赡养人、赡养人(抚养人)、乡镇扶贫办、村委会各存一份。被赡养人协议书放置在明白袋内保存。
(三)评审公示。4月、9月底前,由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对赡养人(抚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情况进行评审,评审情况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赡养费支付凭证和评议公示情况由村汇总,报乡镇扶贫办备案。同时,在建档立卡老人户明白袋内保存一份复印件。
(四)发放补贴。5月1日、10月1日前,村委会将评议结果报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审核无误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分别于5月10日、10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财政、扶贫部门配合。县民政局要制定赡养协议模板,出台补贴发放细则,规范申报、发放流程,便于乡镇、村操作。各乡镇要抓好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动态调整。对享受财政补贴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一人一档,每月提交变更信息,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注销,并注重完善档案资料。
(三)加强督查。县委脱贫攻坚办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配合县民政局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确保工作实效。
中共舞阳县委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2日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