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城市管理局: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县创建工作,舞阳县城市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城市管理,用实际行动履行好职能职责,全面优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网格管理,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将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制定《舞阳县城市管理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区市容秩序执法人员精细化管理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职责、工作要求及执法检查内容、标准等,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成网格管理路段,每个路段固定网格管理员,构建“一级网格统筹、二级网格协同、三级网格主办”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城市创建水平。认真梳理《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体系目标任务》、《文明城市测评考察点位布局》,对标对表抓落实,实施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疾、难症,优化人居环境。成立6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坚持徒步执法,逐路逐街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十乱”整治、环境卫生提升、市政窨井盖整治、人行道路面整修、园林苗木绿化整修、路灯照明管理、公园广场绿化管理、餐饮油烟治理、共享单车整治等10余项工作。

  三是不断完善城管监督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实行“六定”执法管理责任制。对执法管理人员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定奖惩制度的“六定”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在现场、处理问题在现场、督导检查问题在现场、意见反馈在现场。实行弹性错时工作制。在早晨、中午、晚上实行错时上岗和延时服务,夏季夜间值班整治至22点。实行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对于公众举报市容环境秩序类事件,要求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处违章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置情况;发挥数字城管系统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和案件受理、处置机制,规范运转流程,提升网格事件流转速度,不断提升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倡导“721”工作法,坚持“疏堵结合、服务为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妥善解决城市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