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监管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上线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城市管理局,许昌市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水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线了“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监管举报平台”(以下简称“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机制,明确整治时限,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省辖市城市黑臭水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
二、做好“举报平台”公众号宣传推广工作。各地要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举报平台”公众号宣传推广工作。省厅已起草《关于公布“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监管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的公告》(附件),这是供全省各地使用的统一模板。各省辖市城市黑臭水体主管部门要负起责任,在当地政府网站、本单位网站公布举报平台公众号,并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要在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公园、城市河道重要节点、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宣传栏等位置张贴该公告。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推广并积极订阅关注,扩大受众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各地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对经核实确认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举报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应于8月25日前,将“举报平台”公众号宣传推广情况报送到省厅城市建设处邮箱(包括文字材料、省厅《公告》在网站和街面张贴宣传情况的照片、当地宣传的图片和视频资料等),所辖县(市、区)材料由省辖市汇总上报。省厅将建立公众监督、市县核查、省厅抽查的黑臭水体排查机制,对隐瞒不报、表面整改等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省级对各地黑臭水体工作考核、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时,扣减当地相应分数。
四、典型示范带动。各省辖市积极组织市本级和所辖县市提供各地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交流材料等(可以是宏观层面的机制政策,也可以是微观层面的措施、某条水体治理的具体做法等),省厅将择优发布在“举报平台”公众号进行推广宣传,并优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推荐纳入工作简报。
联系人:靳兆祺,宋少可 联系电话:0371-66069885
附件:关于公布“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监管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2023年8月22日
附 件
关于公布“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监管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打造宜居美好生活环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向社会公布“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监管举报平台”。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加强监督,凡是感觉城市建成区内颜色发黑,散发令人不悦气味的水体,均可进行监督举报。请关注“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监督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子栏目,即可进入举报界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及时查证举报线索,对核实的黑臭水体问题或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