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的公示公告(2023年8月31日)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收入及分配情况公示公告,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一、资金来源
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20万元,指标文号如下:
1.《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漯财预指〔2023〕263号)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的要求,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则下,经县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
三、资金分配(附表)
四、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电话:0371-65919535  手机:17737793060;
漯河市乡村振兴局电话:0395-3121908   手机:13721319396;
舞阳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395-7227558  手机:16639530689
舞阳县财政局电话:0395-7126028       
附表: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