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的公示公告(2022年11月18日)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收入及分配情况公示公告,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76万元,指标文号如下:
1.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6号下达资金67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的要求,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则下,报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审核后,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
三、资金分配(附表)
四、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电话:0371-65919535  手机:17737793060;
漯河市乡村振兴局电话:0395-3121908   手机:13721319396;
舞阳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395-7227558   手机:16639530689
附表: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