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的公示公告(2021年6月25日)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舞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现将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收入及分配情况公示公告,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一、资金来源
2021年中央、省级下达舞阳县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38万元,指标文号如下:
1.漯财预指【2021】158号,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则下,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
三、资金分配(附表一)
四、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电话:0371-65919535  手机:17737793060;
漯河市乡村振兴局电话:0395-3121908   手机:13721319396;
舞阳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395-7227558   手机:16639530689
附表一:舞阳县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