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阳县2021年中、省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公示公告(2021年1月4日)

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7]216号)文件精神,结合舞阳脱贫攻坚实际,现将2021年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收入及分配情况公示公告,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一、资金来源(第一批)
2021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舞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66万元,指标文号如下:
1.漯财预指【2020】49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54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1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66万元);
2.漯财预指【2020】49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1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则下,经县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将扶贫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
三、资金分配(附表一)
四、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电话:0371-65919535  手机:17737793060;
漯河市扶贫办电话:0395-3121908   手机:13721319396;
舞阳县扶贫办电话:0395-7227558   手机:16639530689.
附表一:舞阳县2021年第一批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