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我县召开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市委常委、舞阳县委书记李亦博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朱暑光主持会议,刘剑、盛阳光、万相林、李兵、屈大浩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剑宣读了派驻纪检组长任免职的决定,对新任纪检监察组长进行了履职谈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盛阳光宣读了《关于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就做好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李亦博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纪委派驻机构是遵循党章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全面增强做好派驻机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改革全面落实到位。二要聚焦改革重点,精准把握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职责。要找准职责定位。派驻机构是由县纪委监委派出去的,要对县纪委监委负责,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各派驻机构代表县纪委监委行使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树立“派”的权威。由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进行直接领导,对派驻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全面提升党内监督实效。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综合监督部门的关系。要发挥“驻”的优势。派驻机构要利用驻在部门具有的“地利”之便,“零距离”发现问题,做到“熟悉驻在部门业务,关注重点事;熟悉驻在部门干部,关注重点人;熟悉驻在部门职权,关注风险点。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派驻机构改革要求落到实处。要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党组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有关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充分保障纪检监察组的知情权、监督权;对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整改纠偏。党组(党委)书记要强化自我约束,做到自身干净、过硬,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敢于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习惯于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要全力服从配合。新任职纪检监察组长要坚决服从县委安排,全心投入新的工作岗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所有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到位。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要安排好办公用房,提供必需的办公用品,方便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要落实从严要求。派驻机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派驻纪检干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党纪国法框架内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纪案,始终做到秉公执纪、依法办事。
(文:县委办信息科 图:张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