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阿岗寺遗址保护规划》进行了评审,原则通过该规划,同意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核批复。
阿岗寺遗址位于我县马村乡岗寺村,属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涵着裴李岗、仰韶、大汶口、屈家岭、龙山、二里头等诸多文化因素,是一处融江汉、黄淮河流域文化特征的古代文化遗存。1963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规划的通过,对科学保护与利用这一历史文化价值极高的古遗址,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科学依据。
(文: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委会 胡启扬 审核:张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