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怀洋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良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良红、柴向国、苗保权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肖连明、县法院院长王戈新、县检察院检察长春志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补充办法(草案)、县级优秀人大代表评选办法(草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向县政府移交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图文:高永奎 审核: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