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保障中心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取消商品房建设质量保证金缴纳事项。县住房保障中心积极研究上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出台不再收取商品房建设质量保证金(10-30元/平方米)的措施,为企业留足资金用于开发建设,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发展升级。
二是实行信用承诺,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销售手续时,要作出质量保证和维护保修的信用承诺,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履责意识。
三是加强源头监管。督促协调、监理、质检、安检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质量过程监督,确保将商品房建成精品工程,让群众购买放心、居住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