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安镇是我县新城区建设的主城区,承担的征地拆迁任务项目多,任务量大,特别是潘园拆迁改造项目、医药化工园二期、精神康复院二期、返乡创业园、东环南环北环项目、大邢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这些项目涉及地块和农户多,资金量大。辛安镇财政所认真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管职能,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着力加强项目拆迁资金管理,确保拆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最大化。
一是优化会计核算思路,做到清晰准确。为了清晰反映拆迁资金使用情况,便于财务发挥监督作用,坚持拆迁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将拆迁资金按照使用项目建立专项分类核算。
二是严格资金审核程序,确保正确无误。在征地补偿标准方面,辛安镇严格执行舞阳县人民政府的文件规定,按标准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补偿金额的核定经实地丈量清点、按标准制表、丈量和套价人员签字,财政财务、工作组长、纪检组、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审核等多道审核签字程序,确保补偿金额准确无误。
三是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保证安全科学。充分运用财政直接支付手段,凡属能够直接支付给个人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均采取通过银行直接划拨方式直达个人,减少资金流转环节。凡明确要求实行报账制管理的专项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是强化内部复核监督,杜绝会计差错。由于拆迁项目多,资金数额大,关系群众多,财政所设立专门复核人员,坚持对每笔拆迁资金收支进行细致的复核,做到层层把关,杜绝出现会计差错事项,切实维护和保障国家、项目业主和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