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防范潜在的疫情风险,确保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县卫健委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县级医院、卫生院、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重点检查的是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双十”制度落实情况;院感防控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发热门诊规范管理情况;核酸采样点设置、规范采样及标本规范转运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正常医疗服务开展情况等。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4台,卫生行政执法人员102人,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12处,其中对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4家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了查处,责令关停整改。对涉嫌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立案处理,以此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走过场,落实防控措施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