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启动以来,县司法局作为牵头抓总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法治创建办的总体要求,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全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成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组织,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创建专班,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法治创建关键资料任务分解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工作例会,交办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逐项查摆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高质量完成自身承担的创建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一是突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保障。成立了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员志愿者组成的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到分包小区、贫困村、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志愿服务,宣讲防疫法律常识,助力复工复产。二是突出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要求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坚持凡查必备,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一律备案。与工商联联合开展“万所联万会助万企”活动,至目前,共组织律师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2次,开展送达进企业20多次,参与排查涉企矛盾纠纷30多件。三是突出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县调解中心和交调委进驻综治中心大厅。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0多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8%。
三、打造亮点,示范带动。县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岗位练兵,加强对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业务指导,打造特色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县法治创建整体效果。村居法律顾问提质提效。县司法局通过从市直律所调剂律师资源到我县农村担任法律顾问,使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比例超过省市定目标,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