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舞阳县2019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信息时间:2019-05-21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舞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舞阳县2019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以奖代补项目

(二)项目类型:基础设施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计划8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5月初开工建设,8月底竣工,9月底前完成验收。

(五)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项目实施地点:文峰乡潘齐庄村、杨文进村、乌金陈村、葛庄村;保和乡陡沟陈村(贫)、上澧村(贫)、乔沟村、湾马村、袁集村;孟寨镇孟王村(贫)、丰庄村;九街镇屈岗村(贫);辛安镇刘庄村(贫)、水牛刘村(贫);北舞渡镇文昌街、贾湖村(贫);太尉镇西郭庄村(贫)、魏集村;吴城镇英张村(贫)、北高村(贫);姜店乡杨天池村;马村乡张王庄村;侯集镇端公刘村(贫);章化镇朱左村(贫);莲花镇半李村;舞泉镇柴庄村。

(七)项目资金规模: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00万元。

二、项目建设任务

1、乡村振兴试点村规划编制费奖补资金200万元。根据中共舞阳县委、舞阳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舞发[2018]7号)、舞阳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舞阳县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舞乡领办[2018]10号)的文件精神,为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工作,加大村级规划编制工作力度,引导支持具有一定基础条件的试点村率先进行乡村振兴村级规划编制,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实施有序、初具成效的试点村进行规划编制奖补。

2、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创建工作奖补资金800万元。2018年试点村创建的基础上,2019年对乡村振兴试点村再完善、再提升,按照县试点村实施方案,在试点村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先试先行。根据各村实际需要,新建完善一批文化活动广场、村内街心游园、坑塘水系治理及基础设施工程等。各试点村资金奖补根据各试点村实际工程造价及完成情况,通过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进行奖补。

3、乡村振兴试点村观摩讲评奖补资金300万元。为进一步激发乡村干群投身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建设,拟于6月、9月分两次对26个试点村进行集中观摩评比,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突出的村,分别给予资金奖补;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排名在后两位的村,进行淘汰。

三、项目建设绩效目标

涉及14个乡镇26个行政村, 12个贫困村14个非贫困村共9029户35351人。其中,受益贫困户1685户贫困人口5494人。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改善贫困群众村内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带动乡镇经济和农户增收快速发展,也将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四、项目管理

1.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资金台帐及项目推进台帐,及时按规定时间和用途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实施后坚持每周五向攻坚办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2.健全公示制度。坚持和完善整合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将资金分配、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提高整合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

3.加强监督检查。结合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财政部门、攻坚办切实加强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监督,要求各乡镇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并按规定出具监理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整合资金安全有效用于各试点村创建工作。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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